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

工作简讯

自治区律师协会发布实习管理办法,助力律师行业蓬勃发展

来源:admin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5-05-10 浏览次数:123次 字号:


2025年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正式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实习管理办法》)。《实习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会员部协同实习律师指导管理委员会(实习委)精心制定,旨在全面规范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填补管理空白 

随着自治区律师行业的不断壮大,对实习人员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此前,实习管理工作在部分环节存在标准不统一、规范不细致等问题,难以满足行业日益增长的人才培养需求。为从源头上提升律师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实习委深入调研、广泛借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实习管理办法》。

二、构建全方位管理体系,明确各方权责 

《实习管理办法》主文共八章七十六条,含附件14份,内容涵盖实习登记、实习人员权利义务、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实习监督以及实习证和实习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实习管理办法》从实习人员自身、实习指导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四个层面详细规定了不同主体在实习指导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权责义务,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制定了相应处理措施,以保障实习指导管理活动的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举措亮点纷呈,提升实习管理质量 

(一)实习人员层面:严要求与优保障并行 

在政治和道德素质上,要求实习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社会主义法治和宪法且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从思想根源上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实习管理办法》对实习人员义务进行规范,全面保障了实习人员的各项权益。

(二)指导律师层面:高门槛与细职责并重 

《实习管理办法》对于指导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了新规定,并要求各盟市律师协会、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部建立《实习人员指导律师库》,律师入库后方才具备实习指导资格。其中对于指导律师的资质条件作了规定,并对指导律师的办案数量进行规定,以确保指导律师具有过硬的业务指导能力。规定指导律师同时指导实习人员不超2名,以确保实习人员能得到充分的锻炼机会。考虑到部分盟市及旗县不同的发展情况,《实习管理办法》与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了放宽政策。

(三)律师事务所层面:强规范与实管理齐抓

《实习管理办法》对于律所在实习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权责义务进行全面规定,要求律所根据附件给定的范本制定《实习协议》并备案,制定统一的实习指导计划大纲,提交《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申请表》。接收实习人员的律所须通过年度审核,并具备入库的实习指导律师。全面规范律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职责。

(四)律师协会层面:精考核与全监管结合 

《实习管理办法》对于律师协会在实习管理活动中的监督、考核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如指导律师、面试考官的入库规则。完善了面试考核评价机制,以及对于面试不合格人员的考评管理、监督程序、异议程序进行了确定。以便切实保障实习活动高质量运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