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锡盟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律师行业《关于成立“内蒙古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和盟委行署的部署。自治区政府已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我盟已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疫情防控已成为目前工作重中之重。为做好律师行业参与、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锡盟律师协会决定成立“锡盟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贾永旭:锡盟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律师行业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王冠军:锡盟律师行业党总支副书记、协会会长。
王 勇:锡盟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秘书长。
成 员:
张 睿:锡盟律师协会副会长。
郭建忠:锡盟律师协会副会长。
于 进:锡盟律师协会副会长。
娜仁格日勒:锡盟律师协会副会长。
赵志斌:锡盟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
张宏军:锡盟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主任科员。
渠建国:锡盟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王 勇:锡盟律师协会秘书长、律师工作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渠建国:锡盟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二、几点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疫情的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行署盟委部署把涉及律师行业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各律师事务所要有指定专人,负责律师事务所参与、配合当地党委、政府防控工作领导和督促指导。
3.及时收集春节前后赴疫情高危地区的锡盟律师人员情况,并向锡盟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报告。律师或亲属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送医就诊,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律所向锡盟律师协会报告。
4.广大律师要自觉配合当地政府(嘎查、村、社区)的工作,不到人多的场合,避免病毒的感染、传播。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5.广大律师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不参与发声炒作,始终传播正能量,积极作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应对疫情工作。
6.加强对本次疫情的法律法规研究,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支持。
联系人:王勇 电话13190665581(微信同号)
邮 箱:zhaozhibin1993@163.com
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9日
锡盟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9日印发